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一期项目2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综合楼电梯、综合仓库电梯供货招标公告
〖2011年4月19日〗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盐业总公司控股、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组建的大型化工企业。企业正全力以赴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一期项目建设。一期项目有28万吨/年合成氨、30万吨/年尿素、30万吨/年纯碱、100万吨/年复合肥,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现对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一期项目2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综合楼电梯、综合仓库电梯供货等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一期项目2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综合楼电梯、综合仓库电梯供货等相关服务
2.项目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县撮镇东3公里处)
3.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货物范围:品目一:2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综合楼电梯1套;品目二:2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综合仓库电梯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注:投标人可分别投品目一或品目二任意一个品目,招标人可根据投标情况确定是一名或二名中标单位。
5.交货地点及周期
5.1交货地点:项目地点安装现场
5.2交货时间:由投标人提出最短交货期及安装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
二、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取得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生产过同类型及规格的设备,业绩总数在两家生产企业以上,且这些设备已成功运行满两年,运行情况令用户满意;
4.电梯制造商必须提供乘客电梯A级制造资质,及安装、维修B级资质证明;电梯安装调试等服务工作必须由制造厂商或其在合肥市设立的具备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资质要求的售后服务机构承担;在合肥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分公司/办事处),应具备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资质;
5.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许可明细表: 申请人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认可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且明细表的范围应涵盖招标设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
6.维修保养:制造商必须在本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营业执照,联系方式(在附表中列明);
7.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1.4.18-2011.4.30日起每日8:00-11: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2号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须在2011年5月6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2号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五、若对本次招标事宜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项目部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人:刘工、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1-3515166 联系电话:0551-3515003、3526173
传真:0551-3515166 传真: 0551-351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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