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高•城市天地”项目4#-6#、10#-12#楼地下室防水材料及防水工程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2006年4月4日〗
一、工程概况
“安高•城市天地”项目位于合肥市望江西路99号(原轴承厂),总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米。
4#-6#、10#-12#楼工程共为二个单体,建筑面积约为40440m2,地下室连成整体,面积约为10969m2。
二、本次比选工程防水项目
1、 项目分为: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墙面、地下室顶板。
2、 防水材料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符合GB/T19250-2003)。要求此材料可在潮湿基面(无明水)上施工并满足规范要求各项指标。
3、 防水分包单位必须书面承诺满足总包单位对防水施工工期的要求,并加盖公章。
三、竞选须知
1、 经过比选,中选单位获得4#-6#、10#-12#楼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任务,将和总承包单位(中建四局)商谈、签定分包合同。
2、 本公司在竞选文件送达前对“比选文件”内容的澄清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 对竞选单位的竞选材料,不论中选与否均不予退还。同时请理解本公司不告知不解释落选的原因。
4、 竞选人自愿参加比选,并自行承担比选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竞选人通过参选文件等任何方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人提出的报价等合同条款仅作为评比参考,不为合同的最终条款,中选人应以更优惠的条件与总包单位另行商签合同,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的中选通知,不得解释为对中选人在竞选过程中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承诺。
5、 竞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等瑕疵而引起落选的风险,竞选人应自行承受。
6、 “竞选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作无效文件:
(1)逾期送达的;
(2)未密封完整且未加盖竞选单位公章的;
(3)无竞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
(4)竞选单位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并未声明以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四、竞选人的资格条件
(1)、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
(2)、有3年以上的防水工程施工经历;
(3)、信誉良好;
(4)、无违法违规行为;
(5)、无重大债务纠纷。
五、竞选文件的组成
1、 聚氨酯防水涂料检测报告(应有资质检测单位盖章且检验依据为GB/T19250-2003)并加盖单位公章;
2、 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3、 防水工程报价表(按附表填写);
4、防水工程质量、服务承诺(其中防水工程免费包修十年);
5、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应出示);
6、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
7、相关业绩证明;
8、资信证明;
9、信用等级证明。
注:其中5、7、8和9条,过去已向比选人提供过相关原件的,本次只需提供复印件。
六、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4月7日11:00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99号(原轴承厂)
联系人:安徽省安高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 沈工
联系电话:0551-5168577
安徽省安高投资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四月一日
附件:附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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